项目名称 | 北京中科钛领科技有限公司12.8%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BJ10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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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93.77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31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9-27 |
所在地区 | 西城区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科钛领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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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25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94HU1K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危险品及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北京中科创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4 | |||
陆克平 | 20 | |||
中科率先(北京)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8 | |||
赵珂杰 | 3.2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32.21 | -182.31 | -182.3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605.62 | 1954.29 | 651.33 | ||
审计机构 | 无 | |||
2023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674.72 | -141.63 | -141.6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068.65 | 2527.91 | 540.74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科率先(北京)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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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30366195F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8%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2.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科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 |||
批准日期 | 2023-08-21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93.77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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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9.37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除了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公告条件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北交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我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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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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