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沪苏湖项目型钢、钢绞线、锚具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WZ-202337)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
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
年6月
月12日
日10:00起至
起至2023年
年6月
月17日
日10:00时
时 00 分。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
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
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
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
年6月
月25日
日10: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
)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
、订货明细表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订货明细表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
投标人设置线
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
标。
5.5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
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
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
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
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
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
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 10 号;
联 系 人:招标联系人:唐爽 18723019744 区域联系人:兰春意 18061628519;
邮 箱:5768633311@163.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3年
年6月
月10日
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序号
项目全称
项目全称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概况(详细)
项目通讯地
项目通讯地
址
址
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
2
上海松江站北广场
及周边配套工程项
目经理部
北广场及周边配套工程是配套沪苏湖铁路松江南枢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目的是对其余3个标段未涵盖
内容的补充、枢纽工程功能的完善。
本项目涵盖3大类别,共9个组成部分:(1)国铁站房及相关工程(旅客活动平台);(2)铁路站房同步实施的
综合配套工程(城市通廊、南北连通车道、进站及换乘厅、新老站换乘厅);(3)上海市松江枢纽配套市政工程(北
广场及地下空间、盐仓路、人民南路、高架落客匝道),本项目需与铁路站房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上海市松江区永
丰街道富永路42
5弄中铁二局
中铁二局集团
物资有限公司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02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项目名称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响应标书款(
元)
响应报价保证金
(万元)
1
型钢
XG-01
吨
745
上海松江站北广场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
3363413.63
500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
;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
能力,需提供近两年财务报告或报表至少一份。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
A 标识的检测报告至少一份,其他无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 2020至2022 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中选择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
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投标人
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原色扫描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一个代理商可代理
多个生产商,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若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商,则需提供所代理的所有生产商资料。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
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必须供应原铁道部公布的 65 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及上海西本新干线公布的钢材合格供应商生产的产品(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六)。
(
(9)本次采购设置有最高限价,若超过该限价,则视为响应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设置有最高限价,若超过该限价,则视为响应报价无效。
附件三
投
投 标
标 申
申 请
请 表
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必填)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客商申请所需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客商性质
国企/民企/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所在地
XX省/自治区
4
法人姓名
5
法人身份证号
6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
纳税人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
需求明细表0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ZTEJWZ-202337 包件号:XG-01
工程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技术标准
及要求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详细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上海松江站北广场及周
边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角钢
Q355B 160*16
0*16mm
吨
400
见技术规
格书
符合各项质量
、技术指标
成品验收
合格,收
货方式:
车板交货
,理计交
货。
绍兴市上虞区驿亭
镇五夫高环路一号
鑫厦建材7号车间
2023年6月至
合同结束
上海松江站北广场及周
边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角钢
Q355B 160*16
0*14mm
吨
70
上海松江站北广场及周
边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角钢
Q355B 140*14
0*14mm
吨
95
上海松江站北广场及周
边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板
Q355B 10mm
吨
180
合计
745.000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 、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
、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为上月
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
日至本月20日,
日,合同
合同买方
买方次月支付
次月支付95%,剩余
,剩余5%质保金在结算后
质保金在结算后180天支付
天支付。
。
5、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六
型钢技术规格书
型钢技术规格书
1.钢板
1.1 钢板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1.1.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3274-2017;
1.1.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1.1.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1.1.4《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级允许偏差》GB/T709-2019。
1.1.5《金属材料拉伸试验室温试验方法》GB/T228-2010。
1.1.6《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1.1.7《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GB/T14977-2008。
1.2 钢板:技术指标《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GB/T3274-2017 要求,钢板的 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 3-2。
表 3-2 钢板的技术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1
表面质量
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夹杂、气泡和
氧化铁皮压入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目视
2
10mm、15mm
尺寸 允许偏
差
10mm 厚度允许偏差:宽度在 1500mm~2500
mm 之间±0.65mm;15mm 厚度允许偏差:宽
度在 1500mm~2500mm 之间±0.75mm;钢板
的长度、 宽度、不平整度允许偏差符合 GB/T7
09 规定。
按 GB/T709检验
3
钢的牌号和化学
成分
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700、GB/T1591
的 规定。钢中砷的含量不大于 0.080%。
按 GB/T223检验
5
力学性能
根据牌号,应符合 GB/T700 中第 5.4 条表 2
的规定。
按 GB/T228检验
6
弯曲
合格
按 GB/T232检验
1.3 检查及验收
1.3.1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贮存期间不致松散、受潮、变形 和损坏。标志至少应包括供方名称或供方商标、标准
号、牌号、规格、重量及能够追踪从钢材到冶炼 的识别号码。标志可采用喷印、压印、粘贴标签、挂吊牌等方法。标志应醒目、牢固,字迹应清晰、规范、
不褪色。其它按 GB/T247 标准中第 5 条规定执行。
1.3.2 组批规则: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交货状态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不足60t按一批计。允许由同一浇注和脱氧
方法、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号、同一牌号的组 成混合批,但每个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 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 0.15%。
1.3.3 质量证明书 (质保书) :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合同号、品种名称、标准号、规格、级别 (
如有必要) 、牌号及能够追踪从钢材到冶炼的 识别号码、交货状态 (如有必要) 。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 进行复验和
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1.4其他
材料的仲裁检验按 GB/T3274-2017 执行。
1.5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
2. 角
角钢
钢
2.1 角钢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2.1.1《热轧ZTEJWZ-202337》GB/T706-2016;
2.1.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2.1.3《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
2.1.4《ZTEJWZ-202337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17。
2.1.5《金属材料拉伸试验室温试验方法》GB/T228-2010。
2.1.6《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2.2 角钢:技术指标应符合《热轧ZTEJWZ-202337》GB/T706-2016 要求,角钢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 4-2。
表 4-2 角钢的技术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1
表面质量
不允许有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
夹 杂、不应有大于 5mm 的毛刺。
目视
2
重量允许偏差
根据双方协议,每延米重量允许偏差不
应超过+5%、-5%。
按 GB/T706 检验
3
6.3/4 D=5mm 尺寸、
截 面面积、理论重量
B-长边宽度 63mm、b-短边宽度 40m
m、 d-边厚度 5mm、r-内圆弧半径 7m
m、截 面面积 6.143cm 、理论重量 4.
822kg/m。
按 GB/T706 检验
4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符合 GB/T700 相应牌号标准的规定
按 GB/T223 检验
5
力学性能
根据牌号,应符合 GB/T700 中第 5.
4 条表 2 的规定。
按 GB/T228 检验
6
弯曲
合格
按 GB/T232 检验
2.3 检查及验收
2.3.1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成捆交货的角钢应采用咬合法或堆垛法包装。角钢标志应包括供 方名称(商标) 、牌号、炉(批)号、型号、规格、重量、
每捆根数等。标志可采用热轧印、打钢印、 喷印、挂标牌、粘贴标签或放置卡片等方式。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其它按 GB/T2101 标准中第5条规定
执行。
2.3.2 组批规则: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允许由同一浇注和脱氧方法、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号、同一牌号的A级钢或B级钢组
成混合批,但每个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 ,含锰量之差不大于 0.15%。
2.3.3 质量证明书 (质保书) :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 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
检验结果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 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2.4其他材料的仲裁检验按 GB/T706 执行。
2.5 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6 个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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