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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金属芯材与树脂基复合材料增强杆塔结构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采购项目(二次)

· 2025-07-22

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金属芯材与树脂基复合材料增强杆塔结构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金属芯材与树脂基复合材料增强杆塔结构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金属芯材与树脂基复合材料增强杆塔结构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GPDI-BF-2025-02122(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含税金额19.8113元,预估税率6%,含税金额21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技术研发服务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不含税总价(元)

预估税率

含税总价(元)

技术研发服务

1

198113.21

6%

210000.00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研发、测试、验收及技术合同登记等相关事项。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合同签订方式:固定金额合同。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

3.5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技术研发类)证明,且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

(1)合同证明:提供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时间为自2024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须提供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2)其他证明:提供研发任务书或国家研发拨款文件等证明材料的科研费用转账凭证金额为准(证明材料时间及科研费用转账凭证时间为自2024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止)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封面、内容、金额、下达单位盖章页(含必要的签批页)等关键页。须提供研发任务书或国家研发拨款文件等证明材料及科研费用转账凭证。

(3)参选人提供合同证明或其他证明均须为有效证明材料,如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4)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5)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

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

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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