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5年6月19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GZB202506-JDA006。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5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8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标书费300.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于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请与招标负责人确认账号
特别提醒:汇款前需提前通知招标联系人确定相关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2025年6月19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90%到货款,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8640567290
招标联系人:张振龙
十、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2.招标要求
3.投标函
4.资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
附件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无刷同步电机 | TMW1750-30 | 2 | 详见招标要求 |
附件2
无刷同步电机1750kW 10kV 200r/min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磨机配套用主电机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湖南省。
海拔高度:小于1000m。
室内室外:室内使用。
供电条件:AC10kV±5%,AC380/220V±5%,50Hz。
供水条件:中性、清洁的循环水;水温:≤30℃;水压:0.3~0.4MPa。
工作制度:330天/年,3班/d,8h/班,连续工作。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TMW1750-30(电机轴打孔)
额定功率:1750 kW
额定电压:10 kV
额定电流:A
频率:50Hz
转速:200r/min
相数:3
安装型式:IM7311
绝缘等级:F
温升等级:B
防护等级:IP23
润滑方式:
冷却方式:
工作制:S1(连续定额)
效率:%
功率因数:0.9(超前)
工作方式:工频运行,空载启动
定子绕组接法:Y,星点打开
出线方式:侧出线。
励磁方式:无刷励磁,额定励磁电压V,额定励磁电流A。(待定,由电机厂家提供)
空间加热器:含,电压V,功率 kW。(待定,由电机厂家提供)
定子、轴承测温:轴承各1支Pt100(双支三线制),定子6支PT100。
电机主轴中心打长通孔,轴伸端堵死,轴头安装空气离合器,另一端按要求加工止口和螺栓孔。
提供主电机、所有辅机及一次仪表至各自接线端子间电缆,内部所有已接好线。
测振接口:每个轴承水平径向一点、垂直一点,共计四个振动传感器。电机预留接口尺寸:(待定) ,振动传感器不在乙方的供货范围。
四、供货范围
4.1主电机2套,旋向:一台顺时针、一台逆时针
顺时针旋转:从电动机主轴伸(接空气离合器)端看,电机轴顺时针方向旋转,电机主接线盒在电机右侧。
逆时针旋转:从电动机主轴伸(接空气离合器)端看,电机轴逆时针方向旋转,电机主接线盒在电机左侧。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全套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含键,底座,励磁机,冷却装置,润滑装置,接线箱防护等级IP55,加热器,一次电气元件等)。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电动机通过空气离合器进行空载起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性能的保证值:
堵转电流/额定电流:≤6.0。
堵转转矩/额定转矩:≥0.6。
牵入转矩/额定转矩:≥0.6。
最大转矩/额定转矩:≥2.0。
5.2满足以下磨机启动过程的电动机性能参数由乙方确定。
磨机启动过程:1.空负荷启动同步电动机。2.当同步电动机运转稳定后,给空气离合器送气(开始计时),空气离合器接合电动机与磨机负载4~7秒后,电动机拖动磨机达到额定转速。
5.3电动机的设计符合本采购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出力短时不小于铭牌所示功率的115%。
5.4电动机为卧式,电机轴伸及中心孔接口尺寸须双方确认(待定),乙方保证轴径、键槽的加工精度,确保电动机轴与空气离合器的安装精度。电机轴伸端有专门的标牌,指示出励磁中心重合时电机主轴相对轴承座的位置。
5.5电机侧空气离合器半联轴器重量约为2.5t,请电机厂家设计轴承时考虑此参数的影响。
5.6定子、轴承测温元件及加热器出线带接线端子,电动机为上部侧面出线方式,定子主出线由出线盒引出6根出线,定子主出线带接头,放置在定子主出线盒内。
5.7含必要的过压保护装置。
5.8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电动机与励磁柜(不在乙方供货范围内)的连接工作。
5.9电机启动时串联固态软起动装置(不在乙方供货范围内)降压起动。启动电流控制在3倍以下,现场可调。
5.10电机采用免刮瓦滑动轴承,自润滑。
5.11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2011《标牌》的规定。
六、标准和规范
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至少包括: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GB/T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755-2019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997-2008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T1971-202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1993-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4942.1-20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T10068-2020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10069.3-200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 噪声限值
GB/T1029-2021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JB/T1473-2018矿山磨机用大型三相同步电动机 技术条件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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