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倾转民用高速旋翼机原理样机加工制造材料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四倾转民用高速旋翼机原理样机加工制造材料采购(二次)的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航空研究院,招标代理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倾转民用高速旋翼机原理样机加工制造材料采购(二次)
2. 项目编号:KZ012301102-004(2440STCZB4267)
3. 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数量 (单位) |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 价格是否含税 | |
01 | 四倾转民用高速旋翼机原理样机全机加工制造材料 | 1套,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 380 | 是 |
特别说明: ①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 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
4. ★交付时间:T0完成合同签订,T0+1月完成金属类材料和复合材料交付,T0+2月完成第一批次的钛合金件、氮化硅陶瓷件、轴承、毛毡油封和弹垫平垫等标准件的交付,T0+3月完成第二批次钛合金件、轴承和毛毡油封的交付。
5. 交付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须提供有效的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开具的截止开标日前三个月以内的资信证明和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完整的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全套财务状况表复印件,至少包含完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提供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告));
5、近3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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