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荣昌区香国大道南延伸段(一期)道路桥梁跨越成渝铁路工程精轧螺纹钢采购,已于2024年10月12日由项目部进行物资调查提报物资需求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成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1服务地点:荣昌区香国大道南延伸段(一期)道路桥梁跨越成渝铁路工程建设地
2.2工程概况:荣昌区香国大道南延伸段(一期)道路桥梁跨越成渝铁路工程,专用线从麻柳镇站万州端双线引出,向东跨明月江后折向北,经冯家坝村进入方大达钢厂区。新建双线长度2.36km,正线新征用地338.2亩,既有用地24.8亩,临时用地14.55亩,道路改移0.61km;站场土石方378.86×104断面方,路基挡护圬工12.6×104圬工方,旋喷桩11.3×104米,螺纹桩19.42×104米;大桥2座0.56km,框架桥1座193.38顶平米,新建4座盖板涵242.43米,接长7座盖板涵106.2米;L≤1km的隧道1座0.287km;正线铺轨1.22铺轨公里,站线铺轨19.64铺轨公里,铺新岔39组,铺道砟6.46×104立方米;生产房屋6810平方米
本次采购该工程所需精轧螺纹钢暂定数量约41 吨,实际所需数量与暂定数量有所偏差,具体数量、规格型号以甲方要求乙方供应到现场的数量、规格型号为准。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3.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备销售钢材或金属和建筑材料的资格。
3.2财务要求:采购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近三年不少于1个本次采购产品或同类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制度办法健全;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及黑名单的采购申请人参与(须提供采购申请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采购申请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采购申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采购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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