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拟对昆明昆明宏力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公告清单如下:
序号 | 借款人 | 抵押人 | 共同还款承诺人 | 本金余额(万元) | 利息金额(万元) | 合计 (万元) |
1 | 昆明宏力科技有限公司 | 刀国荣、刀国栋、王力宏、王新珍、王志宏 | 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王志宏、刘勇、王力宏 | 2000 | 3658.62 | 5658.62 |
截至2024年5月21日,债权本息合计5658.6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000.00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3658.62万元。利息、罚息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判决、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担保措施为抵押、保证。
昆明宏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医疗器械、机电设备产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百货、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宏力灵芝宝胶囊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志宏,公司注册地址为昆明市北京路花园6幢3单元202号。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为刀国荣、王力宏名下位于昆明市金江小区A35幢2-4层101室房产,面积282.25平方米。
抵押物2为刀国栋、刀新珍名下位于昆明市滇池路金牛小区33幢3号房产,面积245.21平方米。
抵押物3为王志宏名下位于昆明市人民中路17号昆明走廊一期4套房产,面积合计130.35平方米,位于昆明市双龙汇1幢2套房产,面积合计130.74平方米。
保证人(含共同还款承诺人)情况
保证人(含共同还款承诺人)为云南司艾特药业有限公司、王志宏、刘勇、王力宏。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电话:0871-64108551、65324088
传真:0871-65324488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273号云投财富商业广场B2幢25-26层
邮政编码:650106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6576245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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